4月25日,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四次学习会,学院党委书记洪亚勇主持会议并讲话。学院院长刘惠河同志、副书记朱镇生同志、副院长朱毅辉同志,以及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,各处(室)、系(部)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。
会上,党委工作部副部长石美莹组织,带领与会人员一起集中学习《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》和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》等内容;并以“全面学习领会精准科学把握切实推进两项法规深入贯彻执行”为主题,进行深入阐释解读。
洪亚勇书记指出,中央出台的这些管理办法,一方面对高校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,明确了努力方向。另一方面在严明党的纪律的同时,推进了对高校的放管服工作,给予了高校更大的自主权,具有目标引领、激活载体、制度保障、迸发活力等积极作用。他希望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贯彻学习并认真遵照执行,把制度落实到位,落地生根。
洪书记还就学院因私出入国(境)管理作了强调,要求严格按规定、程序做好相关工作。